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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第十一章 玄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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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玄中
古校本
卅輻同一轂,當其无,有車之用也。埏埴爲器,當其无,有埴器之用也。鑿戶牖,當其无,有室之用也。故有之以爲利,无之以爲用。
通行本:
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。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。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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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字:辐:《說文解字》辐,(fú)布帛的寬度。另:辐条。插入轮毂以支撑轮圈的细条。 轂:《說文》轂,(音gǔ)車輻彙集的部位。 埏:《道藏甲本》辨爲“然”,《馬王甲本》以不確切字處理,作“撚”,niǎn音輾,揉搓、搓撚之義。乙本作[土然]。通行本作“埏”。埏埴,即是用土和泥製作陶器。通行本作“埏埴以爲器”。《荀子·性惡》“夫陶人埏埴而生瓦” 埴:《說文》埴,(音zhí)黃色而如脂膏細膩的土。 鑿:《說文》鑿,(záo)能穿透木間。簡化字為“凿”。本义:凡穿物使通都称凿。 牖:《說文》牖,(yǒu)鑿穿牆壁,用木板做成橫直相交的窗欞(简化字“棂”)。 利:《說文》利,鋒利,從刀。 和順協調然後有利《易經》說:“利益,是由於義的和諧”。
〖注音〗辐:fú音符,轂:gǔ音鼓);撚:niǎn音輾;埴:zhí音直;鑿:záo音义同凿;牖:yǒu音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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